2017年8月15日a股半年报业绩公示(2017年a股行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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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半年报公布时间
A股上市公司半年报的公布时间通常安排在每年的7月至8月。 这些半年度报告对于投资者而言,是了解公司上半年经营成果的关键文件,其发布遵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大多数上市公司会选择在7月至8月期间发布半年报,以便投资者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分析和判断,从而作出投资选择。
A股半年报公布时间一般在每年的7月至8月之间。A股上市公司的半年度报告是反映公司上半年经营状况的重要文件,其公布时间是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大部分公司的半年报会在每年的7月至8月期间公布。这个时间段的确定,是为了给投资者提供足够的时间来了解和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进而做出投资决策。
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出具时间都有相应规定,如A股上市公司全年须发布四份财务报表,一季报披露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半年报披露时间为7月1日-8月31日;三季报披露时间为10月1日-10月30日;年报披露时间为1月1日-4月30日。
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规定
1、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前的,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最迟应披露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4月的,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应在4月10日前披露。创业板公司应在7月15日前披露半年业绩预测,10月15日前披露第三季度业绩预测,1月31日前披露年度业绩预测。
2、创业板半年报业绩预告非强制。《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及其修正》的有关规定:创业板公司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3月31日之前的,应当最晚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下一年度第一季度业绩预告;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在4月份的,应当在4月10日之前披露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3、创业板半年报预告不是必须的,一般来说,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公司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时间。
上交所半年报业绩预告规定
上交所半年报业绩预告规定主要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要求上市公司在半年度报告披露前,如果预计公司业绩将出现大幅增长或下滑,应及时发布业绩预告,以向投资者提示风险。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主板规定,若净利润为负、扭亏为盈或增减50%以上(特殊条件下除外),期末净资产为负,年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需进行业绩预告。预告时间分别为:第一季度4月15日前、半年度7月15日前、第三季度10月15日前及年度1月31日前。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业绩预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于年报,上市公司预计出现亏损、扭亏为盈、净利润比上年增减50%以上等三种情形的(基数太小的除外),应当在当前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月31日前披露业绩预告。不存在上述三种情形的,可以不披露年度业绩预告。
一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4月15日前。半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7月15日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报告期当年的10月15日前。年度业绩预告:报告期次年的1月31日前。按要求,公司如果已经汇总完成当期财务数据,但因为年报尚没有编制完成,可以先行对外披露业绩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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